煤炭化驗儀器操作規程
煤炭化驗儀器之發熱量測定操作規程
依據GB/T213—2018結合我做實際情況,現將我單位*熱儀操作規程制定如下:
一、使用前開啟儀器預熱30分鐘;
二、檢查上水系統,下水系統是否正常,攪拌器、溫度計,是否運轉正常。
三、待水溫和室溫溫差不超過0.2度時,方可進行測試。
四、測試前先對儀器設備進行標定,確認儀器無誤后,方可進行分析其它試樣。
五、在坩堝內準確稱取1g試樣,(在測試前*提前測出該試樣的S.H Mt Maol的分析數據),將坩堝放在彈頭獎上,然后裝好已知***的點火然,才好棉線,在彈筒中加入10ml蒸餾水,然后將彈頭取下,裝入彈筒中。擰緊氧彈蓋,放在存氧儀上。
六、開啟氧氣瓶,調節氧氣壓力,氧氣壓力通常保持在2.8—3.0MPa(壓力切不可超出3.2 MPa)如不小心充氧壓力超過3.2 MPa停止試驗,放*氧氣,重新充氧。充氧時間不得小于15S。當鋼瓶中氧氣壓力降5.0 MPa以下時,充氧時間應配量延長,壓力降到4.0MPa以下時應更換鋼瓶氧氣。
七、將氧彈放入內桶中,蓋上桶蓋。然后相繼輸入試樣*,S、H、Mt、Mal,按確認鍵確認,儀器進入自動側室狀態。
八、15min后測定結束,記錄試樣熱值數據。
九、將內桶蓋打開,取出氧彈,放*氧彈內氧氣。
十、擰開氧彈蓋,取出彈頭,然后仔細清洗氧彈*坩堝。
十一、關閉鋼瓶氧氣控制閥。關閉量熱儀開關。